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补考时间:
2. 补考学生及补考时间、地点、课程由二级学院教务科通知学生。请二级学院和相关补考的同学认真核对补考时间、地点、课程。通知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行政楼207领试卷。
3. 补考一律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补考,与上课时间冲突的,通知学生提前办理上课请假手续,逾期不参加补考者一律按旷考处理。
4. 作弊、旷考和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此次补考,否则成绩无效。
5. 各二级学院要落实考风考纪教育责任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补考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和《丽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歪风,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6. 二级学院教务科通知相关公共基础课任课教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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