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通用英语免修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大学英语课程改革精神,为了提高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效果,给予学生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关于2016-2017学年通用英语免修通知如下:
(一)免修条件:
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且通用英语课程未修满4个学分者,可申请尚未修过的通用英语课程一门(2)学分。
(二)申请免修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4日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本人填写通用英语免修申请表(附表1)交二级学院.
2. 各二级学院请于(2017年3月10日)下午4:30之前将免修学生的“学号、姓名、班级、申请免修课程”,在EXCEL表中汇总(附表2),并以“**学院2016-2017学年通用英语免修申请名单”为文件名发送给教务处顾键萍,纸质稿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3. 民族学院教务科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通用英语免修任务下达教务管理系统。
4. 教务处于2017年3月17日之前免修学生名单维护到教务管理系统。
5.民族学院于本学期末将相关学生免修成绩按规则计算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1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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