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
及本科学士学位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初审工作已开始,现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相应的培养计划审核各毕业生的毕业资格。
2、根据《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丽学院 〔2016〕43号)相关规定做好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工作。教务科要认真核对课程学分与培养计划规定相应课程学分的一致性,以确保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正确性。
3、做好2016年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工作。
4、2016届结业换证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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