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4-07

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学工部、创业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选课管理办法》、《丽水学院排课管理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课程开设、教学任务的落实、课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于2017414日(第9周,星期五)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下达好2017-2018学年年第1学期开课计划,并将跨学院开课的课程报开课学院。

2.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学工部、创业学院)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教务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中查询开课专业和班级。并于第11周(2017428日)前落实好2017-2018学年第1学期任课教师,制订选课方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课任务。

3.201752日至2017512日为公共课排课时间, 2017515日至526日为专业课排课、排考时间。

4.1轮选课时间:2017527180062日。

5.1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763日至69日。

6.2轮选课时间:2017610日至613日。

7.2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7614日至616日。

8.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学工部、创业学院)领导和教务科高度重视,务必于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工作实效性将作为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9.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学工部、创业学院)要科学安排课务,切实开展选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学分制改革。

教务处

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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