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践
实践基地建设
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5-16

丽学院办〔201736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20151月,机电创新实践基地9个基地被列为我校首批校级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通过几年的努力,基地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检验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丽水学院2015年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 结题依据

以《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634号)及各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为依据,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三、结题要求

1.基地有固定、开放的实践场所,有稳定的管理队伍,基地实际年开放天数在260天及以上,开放日做到每天有专人到岗值班。

2.基地每年承担3项及以上学科竞赛(其中A类竞赛项目至少1项)并取得较好成绩;承担3项及以上实验室开放、省新苗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实践等项目;组织开展至少1项特色项目。

3.基地负责人或成员在基地建设期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相关的理论文章。发表的论文统一标注基金项目:丽水学院2015年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丽学院办〔20152号)。

四、结题安排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建设方案进行自查评估,全面总结基地建设情况及成效,完成结题报告(附件2)。并附上相关的基地规章制度、发表的相关论文、创新实践成果、创新实践活动记录(含各种文字、照片等)及基地开放情况等支撑材料,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2暂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交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经二级学院审核,学校教务处审批后,可以延期一年结题。

3.相关二级学院填写《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4)。

4.请相关二级学院于20171130前将以上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联系人:吴小红;联系电话:2273102;地点:行政楼110室),电子稿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发到吴小红OA邮箱。

5.学校组织检查答辩。通过查看基地相关材料、组织汇报评审、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评审,并公布结题结果。

6.结题优秀的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直接列为下一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结题合格的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经费未使用完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允许申报下一年度的重点建设项目;结题不合格的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中止建设,不再资助经费。

 

附件:1.丽水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名单的通知

2.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3.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丽水学院大学生校内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丽水学院 校长办公室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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