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6-2017学年短学期实践教学安排在2017年6月19-30日,为进一步加强短学期实践教学管理,确保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的有效性,提高短学期实践教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及各专业自身特点,于2017年6月6日前将2016-2017学年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安排表纸质稿交到行政楼110室教务处实验实践科(联系人:吴小红;联系电话:2273102),电子稿发到吴小红OA邮箱。
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总结材料纸质稿请于下学期开学后第2周交到教务处实验实践科,电子稿发到吴小红OA邮箱。
附件:丽水学院2016-2017学年短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
丽水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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