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实验室工作计划,现决定开展2018年各级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申报的项目均为2018年项目,包括三类:校级实验室教学条件改善项目、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2018年校级实验室教学条件改善项目
1)申报及立项原则:优先扶持公共基础实验室项目、实验室公共安全类项目、新专业必需的实验室项目、急需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更新添置项目和创新性教学改革相关设备购置项目。
2)预算资金及指标:预算资金控制在20-50万元为宜,文科专业每3个专业限报1项,其他专业每2个专业限报1项。
3)申报材料(附件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实验室教学条件改善项目申请书》,如需购置单价超过10万元(含)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对该设备进行论证,填写《丽水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
各二级学院(单位)应对各项目进行论证并排序,填写《丽水学院实验室教学条件改善项目申报汇总表》,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稿。
2. 2018年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
1)申报及立项范围: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共分五类,包括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根据学校安排,优先支持硬件设备购置类项目,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等软性项目本年度暂停申报。
2)预算资金及指标:预算资金控制在100-150万元为宜。
3)申报材料(附件2):项目负责人按照浙财教〔2010〕347号文件要求填写《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含可行性报告等材料)及附表(项目计划表),同时填写《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如需购置单价超过10万元(含)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对该设备进行论证,填写《丽水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
各二级学院(单位)组织论证排序,填写《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稿。
3. 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申报及立项范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共分五类,包括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根据学校安排,优先支持硬件设备购置类项目,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等软性项目本年度暂停申报。
2)预算资金及指标:预算资金控制在150-300万元为宜。
3)申报材料(附件3):项目负责人按照浙财教〔2010〕97号文件要求填写《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及附表(项目计划表、现状表、建设目标表,每个项目需填写三张表格),同时按附件中格式、说明撰写提交《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如需购置单价超过10万元(含)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对该设备进行论证,填写《丽水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
各二级学院(单位)组织论证排序,填写《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所有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稿。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所有项目申报计划中凡需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对所购设备进行合理性、必要性论证,提交《丽水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附件4),要求3-5名相关专家论证、签名。
2. 各类项目中“实验室环境改造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经费的5%。
3. 项目修改及补报:凡之前已申报过但未立项或未推荐的各级各类实验室项目,如2018年仍有意向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对照通知要求仔细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材料,按2018年项目重新申报和提交材料,未重新申报或申报材料不齐全、不正确的项目不予推荐或立项。
各二级学院(单位)应组织对所有修改和补报的项目与新申报项目一起进行论证排序,认真填写相关汇总表。
4. 各类项目申报相关材料表格较往年均有修改,请务必下载附件中的最新表格填写。
5. 各科研机构单位需依托相关二级学院进行项目申报,单独申报的不予受理。
6. 各项目申报材料中项目组成员部分请务必填写核心成员名单,申报材料将作为未来教研分分配和职称评定支撑材料审核的依据。
7.各类申请表、汇总表(只申报一个项目的也要填写汇总表)、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等申报材料纸质稿由各二级学院(单位)统一收齐后于2017年9月29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稿二级学院(单位)打包后发赵琳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地点:行政楼110室;联系人:赵琳;联系电话:2273102。
附件: 1. 校级实验室教学条件改善项目申报材料
2. 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3.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4. 丽水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
教务处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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