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本学期已临近结束,为确保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落实暑假期间实验室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通报的通知》、《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及《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将教育部办公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通报的通知》(附件1、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隐患、堵漏洞,力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3)及《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表》(附件4),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于2017年6月13日前收齐《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及《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表》(纸质稿,分管领导签字,二级学院或部门盖章)统一报送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稿(电子稿发至叶丽君OA邮箱) ,联系人:叶丽君,地点:行政楼210室,电话:2271252。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二、认真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1. 各实验室在放假前要组织进行大扫除,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一切水、电、气阀和门窗,无需使用的实验室,要加封条,建全巡查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实验室安全。
2. 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要加强使用的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有关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确保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3. 实验室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搬离实验室。实验室主任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届时教务处、保卫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再次进行抽查。
三、提前布置落实好暑假期间实验室项目建设及相关工作
1.已完成招标工作的实验室在建项目,各有关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后续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落实好设备、软件的进场、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2. 进入招标阶段的实验室在建项目,各项目负责人要进一步做好市场调查,根据招标工作进程提前安排落实时间和人员,确保暑假期间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及时组织做好假期的各项建设工作,要求项目建设进度绝不能拖后。
四、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暑假期间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组织有关实验室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测维修等工作,及时排除各种故障及安全隐患,认真开展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保养等工作,以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通报的通知(教发厅 〔2017〕 5号)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通报的通知
3.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4.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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