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专业建设
关于开展专业建设项目2016年度绩效评价和制订2017年度计划的通知
作者:倪丽梅|发布时间:2017-11-30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建设项目2016年度绩效评价和制订2017年度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1.2016年校级特色专业:民族学、视觉传达设计(青瓷方向)、口腔医学、电子商务、应用化学、摄影(特色专业培育项目)
     2.2016年校级优势专业:护理学
     3.“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口腔医学、光源与照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评价内容
     1.建设进展情况。各项目对照申报书,对2016年度建设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建设的成效、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填写《丽水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表》。
     2.建设经费使用情况。2016年度经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重点是经费投入情况、经费使用进度、经费规范使用情况等。
     (三)评价结果的使用
     优势、特色专业考核评价结果为A的第二年建设经费追加10万元,考核评价结果为B的建设经费追加5万元,考核评价结果为C的将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卓越计划”考核评价为A的将优先推荐省级“卓越计划”项目。
     二、制订年度计划
     (一)对象
     1.省特色专业:光源与照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省优势专业:音乐学
     3.2016年校级特色专业:民族学、视觉传达设计(青瓷方向)、口腔医学、电子商务、应用化学、摄影
     4.2016年校级优势专业:护理学
     5.“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口腔医学、光源与照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内容
      请专业负责人按照申报书的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详细制订年度计划,填写《丽水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根据本年度的建设目标分解建设任务,把建设内容分成子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请各项目负责人在进行年度经费预算时对应建设内容逐项细化,注明各建设子项目的经费开支预算,2017年项目建设经费将结合上一年度项目建设绩效和本年度的计划制订情况进行下拨,学校将在今后的中期检查、验收时重点考察经费的使用和执行情况。望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于2月28日前将《丽水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表》及《丽水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将电子文档发至倪丽梅OA。
     附表1:丽水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表
     附件2:丽水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
附表1丽水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表.doc附表2丽水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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