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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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2学期通用英语免修通知
作者:顾键萍|发布时间:2018-03-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课程替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7]72号)文件规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者,可申请替换一门2学分的通用英语课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条件

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且通用英语课程未修满4个学分者,可申请尚未修过或未通过的通用英语课程一门(2学分)。

二、学生申请免修时间

201835日至201839日。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丽水学院2017-2018学年第2学期通用英语免修申请表”(附表1)交二级学院教务科。

2.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于2018313日下午4:30之前将“丽水学院2017-2018学年第2学期通用英语免修申请汇总表”(附表2)发送给教务处顾键萍,纸质稿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3. 民族学院教务科于2018313日前将通用英语免修任务下达教务管理系统。

4. 教务处于2018314日之前将免修学生名单维护到教务管理系统。

.民族学院于2018316日前将相关学生免修成绩按规则计算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6.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已选修了申请免修通用英语课程的学生,在第3周之前按退选课流程完成该课程的退选。

  

  

                   教务处                                                       2018年3月4日

  

2017-2018-2通用英语免修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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