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名单.xls丽水学院拟推荐获奖的成果《申报书》.rar
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根据《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相关清理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的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法〔2015〕105号)文件安排,“2016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已完成专家评比推荐工作。现将拟推荐获奖成果名单和我校拟推荐获奖的两项成果《申报书》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6月22日—7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提倡签署真实姓名。
省教育厅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571—88008756;电子邮箱:823173699@qq.com。通讯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公示结束并处理异议后,将由评审推荐小组向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汇报,并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附件:1.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名单
2.丽水学院拟推荐获奖的成果《申报书》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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