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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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1-08

各二级学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1.我校推荐上报名额为1堂。

   2.推荐上报的课程以哲学社会科学课堂为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除外)。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推荐课程主讲教师须填写《“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和《“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须报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报告,包括落实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

   材料电子稿请于2018年1月11日下班前发送至教务处慎玲OA邮箱。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含两个附件)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8年1月8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高教处) (1).doc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 (1).rar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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