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配合人事处的奖励绩效测算,2017年度(自然年)教职工教研工作量考核统计工作即日起开始。请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丽水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量计算办法规定认真组织教职工做好2017年度的教研成果登记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统计跨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半年已采集部分数据不重复填报)。
2.考核依据:统计的参考文件参照《丽水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通知》(丽学院办〔2016〕66号)。各类项目根据立项时间按当年的考核文件延续计算剩余绩效。
3.统计表格见附件1。
4.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收齐教职工的各类成果的复印件,并对原件进行审核,依据填报情况给予准确的打分。(注:教研论文请务必加备注后统一报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考核情况经过本人复核并由各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将汇总表和成果的复印件按顺序于2018年1月5日前由教务科统一交教务处206办公室,同时附交统计表电子文档,发慎玲OA邮箱。联系电话:2271081。
5.该项统计工作由于工作量大,请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报送信息准确、有效。
附件:1.2017年度教职工教研工作量统计报表
2.项目分配表
3.2013-2016年丽水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通知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2017年度教职工教研工作量统计报表.xls附件2:项目分配表.doc附件3:2013-2016年丽水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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