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
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师范教育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4-16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推进会会议纪要》([201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师范教育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师范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教学改革项目师范教育专项课题主要支持开展师范教育相关的教学改革工作,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两类。

    二、立项范围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围绕“省‘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师德养成教育体系、适应教育现代化的教学环境、卓越教师培养机制、面向基础教育改革的教师教育课程重构、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校本特色内容建设六大部分开展研究。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针对师范教育专业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模块课程进行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改革,开展探究式教学、案例式教学、项目驱动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多形式课堂教学改革创新。

    三、立项程序

    项目经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推荐,校教学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项目验收要求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建设期两年。项目结题时须完成申报书中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应的完整的研究成果,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结题审批书、经过实施的教学改革方案、项目研究报告、教学文件与管理制度、教学软件和教材等。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与研究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1篇或以上。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1)项目建设期两年。在建设期中,开课学期项目负责人至少要开一次公开课,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开设两轮以上才能申请结题。
(2)项目应按申报书有效实施,实施效果好,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结题审批书、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总结报告、每轮实施的学生学习感受、项目实施的过程性材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课件等。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公开发表与课改内容密切相关的教研论文1篇或以上。

    五、立项名额和经费资助

    教学改革项目师范教育专项课题拟立8项,其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4项。项目完成后由学校统一结题验收。项目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经费从“省‘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中支出

    六、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应以团队形式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统筹指导。

    2.申请人于53日前登录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登录OA点击常用应用中的“教学项目”—选择“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点击“申报”)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丽水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或《丽水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项目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进行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将不再予以受理。

    3.项目申报书(1式1份)经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签署意见后,由教务科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206室。
   4.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于5月4日前报送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教 务 处联 系 人 :倪丽梅,电话:2276321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林其浓,电话:13967772700

    附件:1.丽水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丽水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丽水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丽水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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