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丽水学院关于批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列入校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丽学院[2013]184)以及《关于开展校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于2018年1月18日组织开展了校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结题验收工作。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校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该公示从2018年1月19日至1月21日。如对验收结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倪丽梅
联系电话:227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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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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