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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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5-29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765号)(见附件1)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丽水学院2018年校内转专业转入计划表》(见附件2),有转专业意向并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于681630前将申请表交申请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如有疑问可向拟转入二级学院教务科咨询。

递交申请表之前,学生应慎重考虑,并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

注:根据《丽水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相关规定,2017级三位一体招生的学生,学业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10%的学生,在本学期可以申请转专业一次。

二、611-15日,各二级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见附件4)。

三、619—22日,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转专业考核。考核各种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归档保存并备查。

四、二级学院根据公布的接收条件和录取原则,择优选拔,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625日前将拟转专业名单报教务处(见附件5)。

五、72-13日,拟转专业名单公示、发文。

六、各二级学院做好转入学生学籍异动和下学期修读课程的指导工作。

七、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各项教学活动,否则作旷课或旷考处理。

附件1.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doc

附件2.丽水学院2018年校内转专业转入计划表.xlsx

附件3.丽水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4.丽水学院2018年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名单.doc

附件5.丽水学院2018年拟转专业学生名单.xlsx

附件6.相关笔试课程考试大纲.rar  

  

 

                              教务处

                          20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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