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教学工作状况,加强教学日常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日常教学工作
重点检查本学期所开课程(含实践实验)教学大纲的执行、教学内容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教师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方式、教材选用等方面的情况;检查任课(指导)教师教学纪律和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讲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辅导答疑、实验开出等)执行情况,学生的出勤及课堂纪律等教学秩序情况。
2.期中考试情况
主要检查期中考试试卷命题质量与保密工作、考试管理流程的规范性及考风考纪等情况。
3.召开师生座谈会
广泛听取任课教师与学生对课程安排、教师授课、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教师与学生提出的问题。
4.检查和落实听课制度
自查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含院长、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科人员等)、二级督导人员等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同时做好同行评教工作。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以学院自查为主。请各学院成立检查小组,全面客观地了解本学院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在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检查时间:第9-11周(5月2日-5月16日)。
3.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教学检查,真正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形成检查总结(模板可参考附件),于5月25日前提交至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16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陈美萍OA邮箱。
附件:丽水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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