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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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通知二则
作者:吴小红|发布时间:2019-01-11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本学期已接近尾声,为及时做好本年度学科竞赛结题及本学期A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加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学科竞赛结题相关材料

根据《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丽学院办〔201846号)精神,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需及时提交学科竞赛结题相关材料,请仍未提交材料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务必于2019115日前向教务处实践实验室管理科提交以下材料:

1. 丽水学院2018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结题和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ABC类竞赛)(丽学院办〔201846号文件中的附件4);

2. 丽水学院2018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一览表(AB类竞赛)(丽学院办〔201846号文件中的附件5)(说明:获奖情况一览表按获奖证书获奖情况填写,如3位参赛学生为一组获1项一等奖,则按获奖证书中获奖学生姓名的顺序填写1条获奖信息,参赛学生之间用隔开,不同组获奖不要合并,否则无法统计获奖项数);

3. 丽水学院2018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明细表(AB类竞赛)(丽学院办〔201846号文件中的附件6);

4. A类竞赛结题汇编和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教务处实践实验室管理科吴小红老师OA邮箱。

(二)开展2018-2019学年第1学期A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工作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奖励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根据《丽水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丽学院办〔201645号)文件精神,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获奖的本科生学期课程成绩可获加分。具体事宜如下:

1. 加分对象

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本科生。本学期课程成绩加分的A类竞赛获奖时间:20189月至20191月,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竞赛官方发布的获奖文件为依据。

2. 加分幅度

获国家级特等奖或一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分课程不含通识课,下同)加12分;获国家级二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10分;获国家级三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8分;获省级特等奖或一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8分;获省级二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6分;获省级三等奖,学期课程成绩每门加4分。加分后,最高成绩不得超过100分。不同竞赛的奖励可以累计,但课程成绩加分每学期就高奖励两项,且第二项加分分值减半。

3. 注意事项

1)本次学期课程加分工作无需学生本人申请,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丽水学院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年省级及以上A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情况一览表》(附件1)中的相关信息开展加分工作。

2加分课程不含通识课加分后,最高成绩不得超过100请务必认真审核。

3不同竞赛的奖励可以累计,但课程成绩加分每学期就高奖励两项,且第二项加分分值减半(附件1中已注明加分幅度)

4)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给予获奖学生学期课程加分,具体流程详见丽水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加分流程(附件2)。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附件1中的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2019115日前将本学院学生加分情况一览表纸质稿(分管领导、审核人审核签字,二级学院盖章)交至行政楼110室教务处实践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室(联系人:吴小红,联系电话:2273102

附件:1.丽水学院2018-2019学年第1学期省级及以上A 类竞赛获奖学生学期课程成绩加分情况一览表;

               2.丽水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加分流程。

                                                     丽水学院教务处

                                                                                                         20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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