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已临近结束,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相关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见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高校 实验室爆炸事故的通报(浙教办函〔2018〕358号 )》(见附件2)、《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8〕42号)》(见附件3)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和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安〔2018〕150号)》(见附件4)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见附件5)及《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见附件6)的要求,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建制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认真填报《2018年度XX学院XX建制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
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填报《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8)。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表》(附件9),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各实验室放假前要组织大扫除,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室内不得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假期期间不需使用的实验室,要张贴封条。学校将于下周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三、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二级学院要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对实验室进行不定期巡查。。假期需要继续开放的实验室,由责任人(使用者或实验室负责人)向实验室所属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责任人必须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要落实实验室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确保实验室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四、推进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
充分利用假期开展在建的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和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市场调研、人员培训、环境改造等建设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五、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排除各种故障及安全隐患;认真开展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保养等工作,以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1月13日11:30前上交《2018年度XX学院XX建制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电子稿;2019年1月17日16:00前上交《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表》及寒假期间申请使用实验室备案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发叶丽君老师OA邮箱,纸质稿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稿报送行政楼105室叶丽君老师,联系电话:227138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 号).pdf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爆炸事故的通报(浙教办函〔2018〕358 号).pdf
附件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8〕42号).pdf
附件7:2018年度XX学院XX建制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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