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践
实验实践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1-11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已临近结束,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相关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见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高校 实验室爆炸事故的通报(浙教办函〔2018358号 )》(见附件2)、《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842号)》(见附件3)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和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安〔2018150)》(见附件4)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见附件5)及《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见附件6)的要求,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建制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认真填报《2018年度XX学院XX建制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

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填报《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8)。查出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表》(附件9),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各实验室放假前要组织大扫除,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室内不得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假期期间不需使用的实验室,要张贴封条。学校将于下周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三、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二级学院要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对实验室进行不定期巡查。。假期需要继续开放的实验室,由责任人(使用者或实验室负责人)向实验室所属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批,并报教务处备案;责任人必须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实验室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确保实验室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四、推进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

充分利用假期开展在建的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和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市场调研、人员培训、环境改造等建设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五、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设施的全面检维修工作,及时排除各种故障及安全隐患认真开展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保养等工作,以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201911311:30上交2018年度XX学院XX建制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电子稿201911716:00上交《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表》及寒假期间申请使用实验室备案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发叶丽君老师OA邮箱,纸质稿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稿报送行政楼105室叶丽君老师,联系电话:227138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 号).pdf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高校实验室爆炸事故的通报(浙教办函〔2018〕358 号).pdf

附件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8〕42号).pdf

附件5: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6: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doc

附件7:2018年度XX学院XX建制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8: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xls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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