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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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一批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1-16

各二级学院、教师:

为贯彻落实《丽水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丽学院办〔2017〕94号)《丽水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神,规范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有序使用和持续建设,做好各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培育遴选工作,建立完善的课程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2019年第一批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1.已认定的校级优质课程。

     2.2015-2017年立项建设但未参加或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3.已立项建设的校本通识核心课程。

    4.未立项建设课程:其他未立项但已完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并已完整实施两个教学周期全程在线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也可以参加本次认定,申报课程须为达标课程。

     二、认定条件

     1.达到《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的建设要求。

     2.存在下列任一问题的课程,不予认定。

    (1)课程负责人未担任主讲;

   (2)无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

    (3)在“丽水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或“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未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

    三、认定标准

    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分工合理,教学设计与方法合适,教学内容与资源丰富,教学互动评价有序,符合在线学习特点,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受益面较大;已完成在线课程建设(视频、作业、测验等关键性教学资源无缺失),并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实践运行(包括观看视频、提交作业、进行测验、参与互动);无政治性、思想性等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在线公开传播的内容,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具体参照附件1《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

      四、认定方式

      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采取课程负责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认定的方式。

      1.申报。课程负责人于2019年3月1日前填写《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2),报所在二级学院,经学院审核通过、签署意见后,由申报课程负责人登录丽水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登录OA点击常用应用中的“教学项目”—  “正在申报项目”选择申报“2019年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认定申报书》。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                             

      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认定条件及标准要求,参照《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及认定推荐。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与《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电子稿发张瑜OA邮箱。

      3.学校评审认定

      校教学委员会于3月份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认定。

      4.公示发文

  

      附件:1.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指标

            2.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3.丽水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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