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13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19届毕业生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毕业生信息校对(即日起—420日)

1.线上校对:毕业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校对学籍信息和毕业照片信息。

(1) 登陆系统必须要进行实名注册,特别是姓名与身份证号一定要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登陆学信档案。若无法登陆,联系学信网客服电话:010-82199588或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2)若学籍信息与毕业照片完全正确的,点击“正确”后提交,完成核对工作,否则无效。若在核对过程中发现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2271036

(3)应届毕业生一定要通过该网站进行图像校对,若不校对,造成学历信息错误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自负。

(4)由于图像校对内容涉及个人信息,不要委托他人代为校对。

2.线下校对:教务处下发《2019届毕业生名单》,各二级学院打印后组织毕业生校对并签字,并将修改无误的毕业生名单(电子稿)于329日前报教务处,签字稿由二级学院保管。

3.未进行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学生于420日下午13:30准时学校组织的补拍。补拍地点:东校区9216室。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606695801

学校这个学期将不再组织补拍,不参加此次补拍的学生,登陆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网,查询散拍时间,网址: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自行到杭州拍摄。由此造成不能及时毕业和学信网学历信息无法查询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第二阶段:证书制作(4月下旬-5月)

1.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2019届学生名单进行证书编号和打印;

2.二级学院负证书的照片粘贴及盖章。

  

第三阶段:确定毕业生名单、学位授予名单(完成时间:520日前)

1、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

2、各二级学院根据《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丽学院办 〔201764号)相关规定做好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教务科要认真核对课程学分与培养方案规定相应课程学分的一致性,以确保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正确性。

3、各二级学院须上交的表格:《2019届毕业生名单》(内含学生人数统计表)、《二级学院各专业毕业及学位授予统计表》、《丽水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2019届毕业生学位未授予名单》、《2019届结业名单》、《2019年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丽水学院设计(论文)汇总表》。

除《2019届毕业生名单》、《丽水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外,其他表格需同时上交纸质稿。

2019年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需附相关申请材料。

同时做好往年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审查工作,填写《丽水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往年延长学习年限)》、《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往年延长学习年限)》。

  

第四阶段:证书发放(613日左右)。

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附件1:丽水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2: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二级学院各专业毕业及学位授予统计表.doc

附件4:丽水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适用学位细则第四条).doc

附件5:丽水学院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认定表.doc

附件6:丽水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xls

附件7:丽水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往年延长学习年限).xls

附件8:丽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往年延长学习年限).xls



                                                  教务处

                                           20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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