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丽水学院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16〕160号)、《丽水学院排课管理规定(修订)》(丽学院办〔2016〕162号),现将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课程开设、教学任务的落实、课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于2019年04月19日(第9周,星期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好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开课计划,并将跨学院开课的课程报开课学院。
2.各二级学院、部门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中查询开课专业和班级。并于第10周(2019年04月26日)前落实好2019-2020学年第1学期任课教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课任务。注意:新生任务起止周为03-16。
3.2019年04月29日至05月10日为公共课排课、排考时间(第11、12周),2019年05月13日为工学院机房排课时间,2019年05月14日至05月24日为专业课排课、排考时间(第13、14周)。
4.第1轮选课时间:2019年05月24日18:00至2019年05月31日17:00(第15周)。
5.第1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7日(第16周)。
6.第2轮选课时间:2019年06月10日18:00至06月14日17:00(第17周)。
7.第2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9年06月17日至06月21日(第18周)。
8.各二级学院、部门领导和教务科高度重视,务必于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9.执行计划有变更的,需填写执行计划变更表。
10.排课完成后,因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调整排课的,填写课表调整申请表.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科学安排课务,切实开展选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学分制改革。
附件1: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
附件2:课表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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