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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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10学年第1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顾键萍|发布时间:2019-04-12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丽水学院选课管理办法(试行)》(丽学院办〔2016160号)、《丽水学院排课管理规定(修订)》(丽学院办〔2016162号),现将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课程开设、教学任务的落实、课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于20190419日(第9周,星期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达好2019-2020学年1学期开课计划,并将跨学院开课的课程报开课学院。

2.各二级学院、部门教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中查询开课专业和班级。并于第10周(20190426日)前落实好2019-2020学年第1学期任课教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开课任务。注意:新生任务起止周为03-16

3.20190429日至0510日为公共课排课、排考时间(第1112周),20190513日为工学院机房排课时间,20190514日至0524日为专业课排课、排考时间(第1314周)。

4.1轮选课时间:201905241800201905311700(第15周)。

5.1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90603日至2019067日(第16周)。

6.2轮选课时间:20190610180006141700(第17周)。

7.2轮选课后调整时间:20190617日至0621日(第18周)。

8.各二级学院、部门领导和教务科高度重视,务必于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9.执行计划有变更的,需填写执行计划变更表。

10.排课完成后,因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调整排课的,填写课表调整申请表.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科学安排课务,切实开展选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学分制改革。

  

  

附件1: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表

附件2:课表调整申请表

2019-2010-1排课通知.rar

  

                 教务处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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