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和制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通知及相关附件.rar
各二级学院:
实践教学是学生实践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和制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完善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
2018年12月27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和制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3月15日前提交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及安排表。但因开学初有的课程尤其是短学期实践教学课程安排还不够具体,现请各二级学院补充完善“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并于2019年6月13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吴小红老师OA邮箱(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急用)。
2.开展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总结
请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实践教学工作总结材料,形成二级学院的实践教学工作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实践教学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经验和建议等;同时填报“丽水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各类实习一览表”(模板见附件1);修改、补充完善“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7月6日前将本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总结”、“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各类实习一览表”和修改、补充完善后的“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纸质稿(A4纸打印)经分管领导签字、二级学院盖章后交行政楼110室教务处实践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稿打包发送至吴小红老师OA邮箱。
3.制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认真制订本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并填写“丽水学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见附件2)和“丽水学院2020届学生集中实习点巡查安排表”(见附件3)。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10月11日前将本学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和“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学生集中实习点巡查安排表”纸质稿经分管领导签字、二级学院盖章后交行政楼110室教务处实践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稿打包发送至吴小红老师OA邮箱。
附件:1. 丽水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各类实习一览表(模板)
2. 丽水学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模板)
3. 丽水学院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学生集中实习点巡查安排表(模板)
教务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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