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要求,提升试卷质量,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考评机制。学院决定开展试卷检查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各二级学院(包括职业技术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期末考试试卷。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学院自查与学校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9日
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务科统筹安排,二级学院督导组成自查小组,对近三年部分专业的期末考试课程试卷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自查,自查课程必须覆盖50%以上的专业,尽量以专业课试卷为主,包括部分的公共课。
第二阶段:由督导与评估中心组织校级督导员深入各二级学院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同一门课程近三年的期末试卷是否存在雷同现象,如同一门课程在不同学期的期末卷中是否存在大量雷同;同一门课程是否连续多个学期出现同样的题目;A、B卷之间相同试题的比例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2.同时检查出卷及评分的规范情况,如试卷的命题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的题型和赋分是否合理,试卷的难易程度设置是否合理;阅卷是否规范;评分是否准确;成绩分析是否深入等。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丽水学院试卷检查记录表》(附件1),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求如下:
(1)标题:****学院试卷检查总结报告。
(2)内容包括:自查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方案等。
2、各二级学院于3月29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试卷检查记录表和总结报告交至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16)电子稿发送至杨晓谙OA邮箱。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3月6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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