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践
实践实验教学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叶丽君|发布时间:2019-09-06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 〔2018〕 6 号)(见附件1)、《丽水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丽学院办〔2016〕144号)(见附件2)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9月开始全面开展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领导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和课程标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等,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关。
    二、管理过程和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信息化过程管理,按照进度安排,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lsu.co.cnki.net或丽水学院官网—信息服务—毕业设计(论文)登录)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
  (一)做好选题指导和记录,严把选题关。
    1.论文题目应保持新颖性,随着学科的发展及时改进更新论文题目及内容。
    2.课题难度和分量具有可行性,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
    3.提倡真题真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4.选题与专业相关性原则上要求一致。
  (二)按时下达任务书,组织开题论证,加强论文撰写辅导。
    1.专业指导教师及时下达任务书,学生收到任务书于1周内完成开题报告。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严格审核研究(工作)步骤、方法及措施(思路)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
    2.认真指导学生学术研究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实事求是,严禁伪造数据、杜绝剽窃抄袭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撰写毕业设计(论文)须符合《丽水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见附件3)要求,并提交论文检测报告。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 〔2018〕 6 号)文件相关要求,指导教师是查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宣布无效。
  (三)按期开展中期检查
    二级学院及时组织公布中期检查的整体情况,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收集阶段性材料。对于未按照进度要求的学生要予以通报并提出整改方案。
  (四)严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和答辩关。
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答辩资格审查必须经过论文检测、一审和二审三个环节。答辩工作一般在二审工作结束后1周内完成,有条件的专业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五)评定成绩和成果替代
    严格按要求评定各类成绩,最终成绩采用五等制标准评定。在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这一学年内,学生可以用高质量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和获得省级A类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成果替代毕业论文,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审核、认定,填写《丽水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替代申请表》(见附件3中相关表格),报教务处备案。
  (六)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由各院系自行组织评选工作,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并将评选结果的汇总表(见附件3中相关表格:《丽水学院 XX学院20 XX 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及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论文)集,报教务处备案。
    1.评选范围及比例
   (1)凡我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均在评选范围之列。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比例原则上为各专业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0%。
    2.评选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评)
   (1)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
   (2) 论文以丽水学院为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作品及成果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申请软件著作权等成果作为支撑的均优先推荐(完成时间:要求在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这一学年内,且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
注: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经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的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0%。
  (七)工作总结及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保存
    各二级学院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情况、质量分析、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并及时组织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评估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及其它有关材料的存档,保存期限不低于三年。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按专业拟定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即各阶段时间、内容等安排)于2019年9月17日前将纸质稿送交行政楼105室,电子稿发叶丽君老师OA邮箱。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
         2.丽水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
         3.丽水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相关表格
         4.“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毕设附件1-4.zip

教务处
2019年9月6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Email: 丽水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