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特色教材建设,对到期未结题项目进行梳理和检查,根据《丽水学院特色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6]182号)文件精神,结合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决定开展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我校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丽水学院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且提供正式出版教材五套。
2.申请延期:2016和2017年立项的项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需提交《丽水学院特色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立项时间为正式发文时间,建设期两年)。
3.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如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原则上将予以撤销,如项目负责人能够保证相关教材于2019年12月31日前正式出版,可申请再次延期,如仍未按时出版,项目将予以撤销,被撤销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材项目。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教务科于5月27日下班前统一将本院结题或延期申请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慎玲OA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行政楼206室。
附件:1.丽水学院2014-2017年立项的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一览表
2. 丽水学院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3.丽水学院特色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丽水学院2014-2017年立项的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一览表.xlsx附件2.丽水学院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doc附件3.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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