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师范教育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 2018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在建项目进展和教务处工作计划,现决定组织开展省级、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1. 2016年立项已延期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7项。(见附件1)
2. 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7项。(见附件1)
3. 2017年立项的校级双语(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8项。(见附件1)
4. 2018年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师范教育专项课题7项。(见附件1)
5. 2018年立项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专项3项。(见附件1)
6. 2018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和特色教材建设项目)。(见附件2)
二、申请结题条件
1.按照项目申报书顺利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并达到了预期的改革目标,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等)。
2.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其中,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实施课改的课程和双语(全英语)课程需经过一轮以上的教学实践,教学效果好;开课学期项目负责人至少要开一次公开课,并已通过专家听课检查。
3.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如不能按时结题,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已延期一次且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取消该项目。
三、结题材料要求
1.2016年立项已延期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或《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丽水学院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且提供正式出版教材五套。
3.2017年立项的校级双语(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丽水学院双语(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审批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4. 2018年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师范教育专项课题:项目负责人提交《丽水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或《丽水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审批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5.2018年立项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专项:项目负责人提交《丽水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鉴定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一份新修订的课程标准;一套新课件、新教案;一套改革典型案例(典型案例3-5个,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其他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6.申请延期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四、结题验收方式
1.2016年立项已延期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2017年立项的校级双语(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2018年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师范教育专项课题和2018年立项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专项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评审。
2.2018年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和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统一发文。
五、材料上报要求
1.学校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11月7日23时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登录OA点击常用应用中的“教学项目”—在“我的主页”右侧栏“正在申报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类别—点击“马上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有电子材料(延期项目无需上传平台)。纸质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由教务科收齐后于11月8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2.二级学院组织结题验收的各类教学建设项目最终验收结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二级学院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
附件:1. 结题验收对象1-5项目汇总表
2. 丽水学院2018年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汇总表
3.相关结题表格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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