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 浙高教学会〔2019〕18号 )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19年省“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思政;
2.教育理念先进,课程资源丰富;
3.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法多样;
4.课程特色鲜明,学生评价优秀。
二、“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
1.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基础和相关教改项目支撑;
2.有省级在线开放课程或全国性在线开放平台相应课程依托;
3.已实施2学期或2轮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含本学期);
4.注重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教学优势,关注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多样化发展;
5.课程考核体现“两性一度”,线上成绩比例不低于20%,也不高于60%;
6.填写2019省高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附件2)。
三、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
1.有课堂创新等教学改革项目支撑;
2.有在线开放课程或网络教学资源依托;
3.注重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熟练运用互联网教学工具开展互动式教学;
4.已实施2学期或2轮课堂及以上教学改革实践;
5.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课程深受学生欢迎;
6.填写2019省高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附件3)。
四、申报评选和认定
1.学校将遴选推荐 “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6个, “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4门。鼓励“互联网+教学”教学改革具有一定基础和取得一定成效的课程负责人积极申报。
2.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好“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申报评选和推荐工作,填写2019“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汇总表(附件4)、2019 “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汇总表(附件5)。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选结果推荐参加省高教学会评审。
五、材料提交
1.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8日前,将“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206室,电子稿发送至慎玲老师OA邮箱。
2.已确定推荐优秀案例的教师在浙江省高校教材建设网上完成申报书的填写,网站地址为http://118.178.225.61/,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正式提交。
3.其他具体事宜详见省高教学会通知(见附件1)。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
2.2019“互联网+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优秀案例申报书
3.2019“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
4.2019“互联网+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优秀案例汇总表
5.2019“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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