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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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和国家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2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见附件2)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见附件3)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和国家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类型

   1.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课堂设计,增强课堂互动,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焕发课堂生机活力,发挥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3.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切实加强实践育人。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70%以上,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校外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可保证社会实践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要求

   1.根据教育部、省厅文件精神,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已作为2019年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国家级和省级三类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的推荐。

   2.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三、课程申报条件

   推荐课程(国家级和省级)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课程思政,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四、申报推荐流程

   1.各二级学院通过评审评议等方式在申报名额内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省级一流课程;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情况,评审后择优排序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一流课程,并在推荐的省级一流课程中,限额择优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省级一流课程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推荐认定,国家级一流课程由省教育厅评审后,确定推荐认定的课程报教育部。

五、申报名额

    2019年我校三类课程推荐省级一流课程门数15门,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门数3门。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如下:

课程类别

各二级学院申报限额

线下一流课程

可申报不超过3门。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可申报不超过2门。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可申报不超过1门。

   六、材料提交

   1.需提交的材料

   课程负责人须提交《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和其他佐证材料。

   2.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教务科于2019年12日9日上午10点前将本院《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4)和佐证材料、《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慎玲OA邮箱,纸质版一式1份交至行政楼206室。

   七、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及教育厅文件。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

   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函〔2019334号)

   4.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

   5.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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