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配合人事处的奖励绩效测算,现决定对2019年度(自然年)教职工取得的高水平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进行统计。请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丽水学院教学科研奖励办法》(丽水学院[2018]349号)认真组织教职工做好2019年度教学奖励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统计跨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统计表格见附件1。
3.本次填报时间截止至12月19日,之后产生的教学奖励,请务必在12月19日前预报和统计完成,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支撑材料,超过填报截止日期之后填报的数据一律放在下一年度奖励。
4.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收齐教职工的各类成果的复印件,并对原件进行审核,依据填报情况给予准确的奖励认定。奖励情况经过本人复核并由各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将汇总表和成果的复印件按顺序于2019年12月19日前由教务科统一交教务处206办公室,同时附交统计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慎玲OA邮箱。联系电话:2271081。
5.为贯彻执行校院两级管理,2019年教务处不再统一进行教研分核算,由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自行计算汇总。
附件:1.2019年教职工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统计报表
2.教学项目和成果奖金分配表
3.丽水学院关于印发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丽水学院[2018]349号)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2019年教职工教学奖励统计报表.xls附件2.教学项目和成果奖金分配表.doc附件3.丽水学院关于印发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丽水学院[2018]34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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