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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丽水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新专业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26

  附件1新专业申报流程.doc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附件4.专业申报平台需上传的相关表格.rar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促进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启动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按照 “总量控制、优化存量、用好增量”的指导原则,注重专业设置条件,鼓励设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按“增一撤一”原则,改造升级传统专业,大力培养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应用型及复合型人才。

    二、申报的依据

    2019年新设专业的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执行。

    三、基本要求

    1.新专业申报要紧紧围绕地方产业和文化需求,找准专业发展的根基,并要充分考虑新增专业现有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从优化专业结构,努力构建优势、特色专业群出发。申报材料要有精品意识,特别是对专业增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征询教授代表、行业企业专家和区域产业部门专家意见,对现有办学条件、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做认真准备。

    2.严控增设限制类专业。有下列情况的专业将限制设置:一是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二是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三是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不足、基础不实的专业;四是全省重复设置过多的专业。

    四、申报流程(见附件1)

       五、材料要求

    2019年严格控制新专业增设数量,增设总数控制在1-2个。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新专业申请表和根据《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的通知》(丽学院办【2018】59号)文件精神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206,并连同课程信息等表格提交电子稿发倪丽梅OA邮箱,学校将于6月上旬组织现场汇报会对专业增设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从而确定2019年增设的专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报新专业负责人届时准备8分钟PPT汇报。

 附件:1.新专业申报流程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4.专业申报平台需上传的相关表格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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