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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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批达标课程建设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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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本科课程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丽学院办〔2017〕94号)》精神要求,学校已开展批达标课程建设工作,在前批达标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批达标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达标课程建设范围

  1.前六批未通过达标验收的本科课程。

  2.已立项建设的校本通识核心课程。

  3.2020-2021学年第学期开设的本专科课程。

二、建设和验收安排

  2020年7月至9月:①各二级学院统计本学对本学院前批要求建设但未达标科课程进行梳理,并统计本学院第批需建设的达标课程,填写《丽水学院第批达标课程建设汇总表》(附件1),将达标课程建设任务落实到课程负责人。②各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按照《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评价表》(附件2)中的标准和要求开展达标课程的建设工作。凡达标课程,相关的教学材料和课程资源均须上传至丽水学院网络教学平台(http://study.lsu.edu.cn/portal)。

  2020年913日前:①课程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附件3)并上报所在二级学院;②二级学院组织评价验收;③二级学院验收后填写《丽水学院第六批达标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4),并上报教务处。

  2020年9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主要验收项目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情况。符合达标课程验收标准的课程经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进行发文公布。

上报材料:以上材料中的附件1、附件2及附件4一式一份交行政楼206室,电子稿发杜燕霞OA邮箱,联系电话:2270181

三、工作要求和结果使用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院有关课程团队和任课教师,落实课程建设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达标课程的建设任务。

  2.此次达标课程建设验收未合格的课程,将取消下一轮开课资格,整改后符合达标课程要求的可重新开课,各二级学院对未达标课程可按0.8系数计算课时工作量。

  3.达标课程将作为申报学校优质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和各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基本条件。

  

  

     附件: 1.丽水学院第批达标课程建设汇总表

          2.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评价表

          3.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

          4.丽水学院第批达标课程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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