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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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二)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11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二)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试时间:2020年9月21-27日,公共考试921-24日,专业课考试9月25-27日,上午考试时间9:00-11:00,下午考试时间14:30-16:30。

2. 公共课考试试卷在教7B一楼大厅领取,由开课学院负责发放,教务处安排工作人员督查试卷发放情况。期末考试时间、地点、课程由二级学院教务科通知学生。二级学院通知公共课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7B一楼大厅领取试卷,专业课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各二级学院教务科领取试卷。

3.每门课程应按要求进行成绩考核并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教师录入成绩一定要认真仔细、避免差错,若有差错要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经审批,才能更改,并将追究差错责任。所有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在2020101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4.认真做好各类课程考核资料的存档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课程考核资料的存档工作。所有课程考核资料在2020年1010日前,通识教育课程考试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存档,公共基础课程考试材料交开课学院(部门)存档其它试卷和相关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在线考试的试卷可用电子档案存档。

上交的材料有:(1)试卷质量分析表;(2)试卷送印审批单;(3)空白的A、BC(4)考试成绩分析表;(5)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6)打印的成绩登记表(需有教师签名);(7)点名记分册(需有详细总评成绩的构成说明及每一项平时成绩评定标准和依据(可附表说明));(8)批改好的试卷或学生作品等其他材料;(9)平时成绩构成的所有材料和评分依据。

5.学生期末考试一律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一律按旷考处理。

6. 各二级学院要落实考风考纪教育责任,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丽水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丽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歪风,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020年98附件1: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二)公共课考试安排.zip附件2: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二)专业课考试安排.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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