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7 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学校将从申报的项目中择优遴选2项向省教育厅推荐。
请申报的教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3月15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和3)电子稿由二级学院教务科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慎玲老师OA邮箱。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3. 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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