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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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第二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2-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丽水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丽学院办〔2018〕47号)要求,强化课程育人导向,全面落实“课程思政”工作,建设一批充满思政元素、发挥思政功能的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第二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为中心环节,以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为突破,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范围:申报课程须为列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并通过验收的达标课程(思政类课程除外)。

   2.申报形式:本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评审推荐3-5门报教务处,校教学委员会组织评审。

   3.申报条件: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效果好,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鼓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指导“课程思政”相关课程建设,共同参与课程设计、教案撰写、课程标准编写、教学指导等,团队中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师参与课程共建的项目,可优先立项。目前正在主持相同类别的校级及以上项目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各类项目已被撤销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三、建设要求

   以培养学生价值选择能力为目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教学,强化政治方向和思想引领,从内容建设、教学方法、师资团队、互联网手段载体运用等途径推进改革,深入发掘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育人资源,着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应根据课程的不同属性和功能定位,制定课程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结合课程实际,将思政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深入挖掘本课程的思政内涵,修订完善课程标准,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丰富课程思政教学资源, 完善课程配套实践教学,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方法。

   四、申报立项程序

   1.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立项申报工作。

   2.各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评审,在申报限额内向教务处推荐。

   3.校教学委员会组织评审。

   4.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

   五、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1.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2.项目必须在建设周期内实施,在建设期中,开课学期项目负责人至少要开一次公开课,二级学院负责项目的过程检查和指导。建设期满,教务处组织结题验收。

   六、项目建设成果

   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填报项目结题鉴定表,并提供项目建设成果材料,主要包括:

   1.一份新修订的课程标准。新课程标准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新课程标准应在本课程原课程标准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一套新课件、新教案。根据新课程标准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新教案。


   3.一套体现课程建设过程的材料。包括: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包含文字总结、紧扣课程思政主题的微课视频、高清照片)、公开课资料、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材料等(案例撰写提纲参见附件2)。


   4.一套体现课程建设成效的材料。如本课程学生的反馈及感悟等,以及其它可体现课程建设和改革成效的材料。

  

   七、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填写《丽水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2020年第二批“课程思政”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0年12月21日前由二级学院教务科统一将附件1和3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慎玲老师OA邮箱,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06室。


附件: 1.丽水学院“课程思政”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撰写提纲

     3.2020年第二批“课程思政”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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