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20年度(自然年)教职工教学奖励统计工作即日起开始,请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根据《丽水学院教学科研奖励办法》(丽水学院[2018]349号)认真组织教职工做好教学成果奖励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统计跨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统计表格见附件1。
3.本次填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5日,请二级单位于2021年1月5日前完成支撑材料的审核,超过填报截止日期之后填报的数据一律放在下一年度奖励。
4.特别说明:教学建设项目在2020年结题,计算奖励按照《丽水学院教学科研奖励办法》(丽水学院[2018]349号)文件奖励剩余部分。
5.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收齐教职工的各类成果的复印件,并对原件进行审核,依据填报情况给予准确的奖励认定。奖励情况经过本人复核并由各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将汇总表和成果的复印件按顺序于2021年1月5日前由教务科统一交教务处206室,同时附交统计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慎玲OA邮箱。联系电话:2271081。
6.2020年教务处不再统一进行教研分核算(与2019年一样),由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自行计算汇总,完成后将汇总表交到教务处备案。
附件:1.2020年教职工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统计报表
2.教学项目和成果奖金分配表
3.丽水学院关于印发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丽水学院[2018]349号)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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