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教学类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6〕181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进展和教务处工作计划,现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类创新团队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7年立项的5支校级教学类创新团队,详见下表:
序号 | 团队名称 | 负责人 | 二级学院 |
1 | 小学全科“融合式”实践课程教学团队 | 陈旭峰 | 教师教育学院 |
2 | 光源与照明专业建设创新团队 | 吴红玉 | 工学院 |
3 | 《钢琴》课程教学创新团队 | 蓝天棉 | 民族学院 |
4 | 《高等数学》课程教学团队 | 林银河 | 工学院 |
5 |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群”教学创新团队 | 曹寄奴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二、申请结题条件
依据各团队的建设计划,顺利开展团队建设,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教学团队如未达到结题要求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为一年。
三、结题验收方式
1.教学团队结题验收采取教学团队自查和学校验收结合的方式进行。
2.团队负责人根据教学团队建设情况如实填写《丽水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并准备结题成果及支撑材料。
3.学校将对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包括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一份,经过编目的成果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提交《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
相关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由教务科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下班前。
附件:1.丽水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2.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丽水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doc附件2.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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