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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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类创新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1-15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教学类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6〕181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进展和教务处工作计划,现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类创新团队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7年立项的5支校级教学类创新团队,详见下表:

序号

团队名称

负责人

二级学院

1

小学全科“融合式”实践课程教学团队

陈旭峰

教师教育学院

2

光源与照明专业建设创新团队

吴红玉

工学院

3

《钢琴》课程教学创新团队

蓝天棉

民族学院

4

《高等数学》课程教学团队

林银河

工学院

5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群”教学创新团队

曹寄奴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申请结题条件

   依据各团队的建设计划,顺利开展团队建设,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教学团队如未达到结题要求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为一年。

   三、结题验收方式

   1.教学团队结题验收采取教学团队自查和学校验收结合的方式进行。

   2.团队负责人根据教学团队建设情况如实填写《丽水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并准备结题成果及支撑材料。

   3.学校将对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包括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一份,经过编目的成果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提交《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

  相关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由教务科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312日下班前

 

 

附件:1.丽水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2.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丽水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doc附件2.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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