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课程建设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杜燕霞|发布时间:2021-06-30

各学院、课程负责人: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21〕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课程负责人根据在线学习成绩评定办法及时为学习者发放学习成果证书,并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开课、选课申请表》(附件1)。

2.课程负责人要根据课程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综合考虑课程类别、教学内容、考核要求、视频时长(1学分240分钟)等课程属性合理设定线上学分。要按照平台开课要求填写完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类型、所属专业、课程简介、教学计划(含开课时间)、课程教材、授课方式、成绩评定方式、教师介绍、课程封面等课程信息并发布课程。

3.加入“学期跨校共享清单”的课程需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教学服务,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要精心组织教学,及时组织学习者进行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正确评价学生课程学习成绩,注重学生学习过程。每门课程需制定和公布在线学习成绩评定办法,规范课程学习、评价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提高线上一流课程的学习效率。

二、程序和时间

1.省平台

课程负责人新学期新建开课或复制开课之后,选择“2021秋”课程教学周期发布课程。新上传到省平台的课程资源经学校教务处在“资源管理”中审核通过后,方可被课程章节内容引用。

2021年715前,课程负责人需按照省平台开课要求填写课程信息。7月20日前,学校在省平台学校管理端审核课程开课申请并向省课程管理中心提交本校的共享课程,通过审核课程即完成上线。725日前,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在省平台首页及学校管理端发布2021年秋季学期跨校共享课程清单供各高校跨校选课参考。

2.其他开放性平台(如智慧树、学银在线等)可按照学校及平台的开课要求及时在相应平台开课。

三、其他

1.省平台上相关跨校共享开课工作流程和操作请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选课工作指南》(见附件2),也可咨询省平台客服和省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

省平台客服电话:客服咨询热线0571-2827479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8:00。

课程管理中心电话:0571-89913077,0571-89913026。

教务处联系方式:杜燕霞;联系电话:2271081;办公地点:行政楼206室。

2.请各二级学院了解各自学院老师的线上开课情况,并通知相关老师于2021年7月15日前填写“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开课、选课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发杜燕霞邮箱或钉钉,纸质稿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到行政楼206室。



                               教务处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开课、选课申请表.docx

附件2: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选课工作指南(浙高课管函〔2020〕1号).pdf

附件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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