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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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2学期“一流课堂”建设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3-16

附件1-6.rar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性,提升课堂教学水平,打造一流课堂,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本学期“一流课堂”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深度挖掘课程育人元素,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同向同行”。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教学主体作用,加强教学项目的过程管理,提升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性,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活动主题

课程思政相融合,协同育人共赋能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6月,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实际自行安排。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本次“一流课堂”建设活动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教务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各二级学院制定本院的“一流课堂”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围绕主题集中于活动期间通过示范课、公开课、各类教研专题活动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流课堂”建设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和要求如下:

1.示范课活动

各二级学院遴选1-2门示范课,应优先推荐省级一流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项目、获得各项教学荣誉的课程和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优势特色专业相关优秀课程集中于活动期间向全校教师开放。请二级学院将示范课的开课信息统计好,填写《丽水学院2021-2022(2)学期示范课开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并上报教务处。

示范课活动分为观摩和交流研讨两个环节,课后进行交流研讨。二级学院安排专家主持课后的交流研讨,并做好研讨记录,填写《丽水学院评课记录表》(见附件4)。

2.公开课活动

各二级学院结合各类教学项目(包括“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校本核心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等)的检查,集中于活动期间推出一批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公开课向全校教师开放。请各二级学院将《丽水学院2021-2022(2)学期公开课开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教务处。

公开课活动分为听课和评课两个环节,每次公开课应安排2名以上专家(校级、院级教学督导员或教学水平高的教师)进行听课,并于课后组织评课活动,填写《丽水学院评课记录表》。

“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的公开课和示范课,听课专家需填写《丽水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质量评价表》(见附件5);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优质课程校本核心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的公开课和示范课,听课专家需填写《丽水学院在线开放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6),其它类课程听课表由二级学院自定。各二级学院应将专家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每位开课教师。

3. 教研专题活动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围绕课程思政相融合,协同育人共赋能”主题,在“一流课堂”建设活动期间,集中组织2次以上系列主题教研活动,如:教研沙龙、专题讲座、集体备课、教改研究和实践教学成果展示等,并对每次活动进行新闻报道。请二级学院做好统筹规划,填写《丽水学院2021-2022(2)学期教研专题活动时间安排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

五、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324下班前将附件1-3本学院“一流课堂”建设动实施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慎玲钉钉

2.请各二级学院于610日前上交示范课和公开课的纸质听课材料:《丽水学院评课记录表》每堂课1份、各类听课评价表每堂课至少2份(见附件4-7)报教务处备案。同时上交本学期“一流课堂”建设活动总结报告,对本院开展的示范课活动、公开课活动、教研专题活动以及教学建设项目的检查和指导等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主要内容为活动的组织、开展过程、成果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反思等),要求图文并茂,充分展示各项活动开展的效果和亮点。

3.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结合本院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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