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丽水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8〕109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达标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达标课程建设范围
1.未通过或未申请达标验收的所有本专科课程;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新开设的本专科课程。
二、建设和验收安排
(一)建设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课程思政建设要求,通过专业知识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紧密融合,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课程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相关的教学材料和课程资源均须上传至课程所建的相应网络教学平台。
(二)验收安排
2022年1月至3月:①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前九批要求建设但未达标的所有课程进行梳理,并统计本学院第十批需建设的达标课程,将达标课程建设任务落实到课程负责人。②各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按照《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评价指标》(附件2)中的标准和要求开展达标课程的建设工作。
2022年3月10日前:①课程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附件1)并交到所在二级学院;②二级学院组织评价验收;③二级学院验收后填写《丽水学院第十批达标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3),并上交教务处。
2022年3月底前:校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主要验收项目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情况,符合达标课程验收标准的课程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上报材料:请各二级学院于开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中的附件1、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行政楼206室,所有附件的电子稿通过OA邮箱发给杜燕霞,联系电话:2270181。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院有关课程团队和任课教师,落实课程建设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达标课程的建设。
2.此次达标课程建设验收未合格的课程,各二级学院可按0.8系数计算课时工作量,并要求其整改,二次申报仍未达标将取消下一轮开课资格,整改后符合达标课程要求的可重新开课。
3.达标课程将作为申报通识选修课、学校优质课程、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及各项教学建设项目的基本条件。
附件: 1.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申报书
2.丽水学院达标课程验收评价指标
3.丽水学院第十批达标课程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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