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交流学生管理规定》(丽学院办〔2017〕71号)文件和《丽水学院教务处关于选拔2022-2023学年优秀本科生赴帮扶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选拔,教务处审核,丽水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本科生赴帮扶高校交流学习名单已经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26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公示受理部门:教务处(行政楼207)
联系电话:227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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