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47号)文件要求,结合在建项目进展,现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年立项的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4项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项。(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建设内容。项目是否按照申报书设定的建设规划、建设目标、建设成果等开展工作。
2.项目进展。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阶段性预期建设成果和效果是否达到。
三、检查程序
1.信息填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结合项目实际进展,填写《丽水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检查。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对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结合项目所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对照项目申报书所确定的研究进度、预期成果等,研判项目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明确评审意见,并提出“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结果公示、发文。教务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发文。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教务科于6月13日前将《丽水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蓝玥老师钉钉,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06室。联系电话:2271081。
附件:1.丽水学院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汇总表
2.丽水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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