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现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推荐申报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三类,每类项目均为备案类,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示范课程

1.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

3.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

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1.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

2.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三、申报立项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申报,经评审排序后向教务处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后按照推荐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我校分配名额为示范课程10门、教学研究项目6项、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项);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并经公示后,正式发文立项。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教师根据申报项目类型选择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或《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见附件3)。

2.申报示范课程还需按要求提交课程思政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线上课程可不提供),视频要求为: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至少40分钟,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视频中需标注教师姓名、单位;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3.获学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需在2022718日至22日,登录“www.zjooc.net”进行网上申报,各校申报教师需在工作网注册并由所在高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取得账号及密码(申报教师若有省平台账号的,登录工作网的账号及初始密码已默认设置成其省平台现有账号及密码)。

4.二级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7117点,由教务科统一将申报书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06室,电子稿发送至蓝玥钉钉,联系电话:2276321


附件: 1.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4.丽水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610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附件4.丽水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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