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着力推进课程内容更新,加强课程思政融合,推动课堂革命,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浙教高教〔2020〕61号)《丽水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丽学院办〔2021〕1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学院关于制(修)订本科课程标准的指导性意见》(丽学院办〔2015〕5号),学校决定启动课程标准的全面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围绕“服务绿色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全面提升课程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二、修订范围
本次课程标准修订范围为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要求的所有课程。各教学单位(开课部门)负责归属在本单位的所有课程标准的修订。
三、修订原则及要求
1.充分体现课程思政。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各门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塑造、人格培育相统一。进一步明确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并结合专业特点、课程性质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2.对标人才培养方案。对标学校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突出学科、专业、课程特色,注重指导性和操作性,体现学科的前沿理论、知识和技术。符合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对专业培养目标及要求的达成度。
3.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对标“两性一度”(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要求,持续整合优化、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精选教学内容,注重将学科前沿知识、产业发展前沿、最新的科技成果引入课堂。实践课或实践环节应以解决真实问题为目的,设计实践项目应尽可能的贴近学生的生活,以创新性、设计性和综合性项目为主,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操作技能和综合设计能力。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强化课堂设计,以提升教学效果为目的创新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课程资源和智慧化教育教学平台(工具),整合多元化的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注重教育信息技术赋能的混合式教育教学模式。
5.构建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根据课程性质和学科特点,建立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评价体系。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学习,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加强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加强过程化评价,设置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合理分配成绩比例。
6.科学选用课程资源。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凡是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如无上述教材,则应当优先选用同类高校公认共选的、近三年新出版的通用教材,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推进教材内容进教案课件、进考试考核,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
四、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程把控学院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修订工作由课程归属专业所在学院牵头,跨学院课程修订前,开课学院(部门)应与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确保课程标准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认证的要求。修订好的课程标准首先由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审核,再由二级学院教务科负责形式审查,最后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学院教学副院长为课程标准修订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
2.课程信息。各门课的课程标准要对标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与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学分数和学时数等课程信息相一致(通识平台课程请参照“通识平台课课程明细表”(附件4)。同一课程不同学时,课程标准有明显差异的,以及不同专业开设有同名的课程,因教学要求、学分设置和课时量不同的,都应分别编制。
3.撰写要求。制定课程标准时,格式和内容要力求规范,语言文字简明扼要,名词术语恰当准确,避免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等应当规范使用。本次课程标准修订可参照模板(附件2),具体按照《丽水学院关于制(修)订本科课程标准的指导性意见》(丽学院办〔2015〕5号)的撰写要求。课程标准修订完成后,教师应根据新版课程标准修改、完善教案和讲稿等相关教学资料。
4.材料提交。修订好的课程标准以开课学院(部门)为单位,按专业课和通识课分别汇总(建议各专业按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排列顺序整理),每门课程标准以“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命名,压缩打包以“XX学院XX专业课课程标准”和“XX学院通识课课程标准”命名。
修订好的课程标准电子版、课程标准修订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稿(签字盖章)于2021年10月15日前通过钉钉或OA邮箱发送给杜燕霞,以专业为单位编印装订成册,同时挂网向学生公布。
课程标准的修订是认真梳理和改进课程教学体系的过程,也是进一步理解和落实审核评估、工程教育和师范教育认证理念的重要环节。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做好学习、调研、研讨、论证等组织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研讨、论证,深刻理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理念、举措和要求,以工程教育、医学教育、师范教育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的核心理念为指导,准备专业认证的专业所有课程应在此参考模板的基础上根据专业认证要求修订课程标准,高质量完成本次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为专业建设和本科教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1:丽水学院课程标准参考模板
附件2:丽水学院课程标准评价指标
附件3:丽水学院课程标准修订情况汇总表
附件4:丽水学院通识平台课程明细表(教务系统导出供参考)
附件5:课程建设相关制度文件
教务处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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