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18年延期和2019年立项的校本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27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对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推进特色办学,丰富课程资源,突出校本特色,提升通识核心课程建设质量,学校将对2018年延期和2019年立项的校本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2018年延期的校本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2019年立项的校本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课程的使用效率较高,教学效果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2.课程至少开设2轮以上;

3.具有稳定的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能参与至少1/3学时的课程教学;

4.在建设期中,至少要开一次公开课。

三、验收程序、标准与方式

符合结题条件的,请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项目评价指标(附件2),认真总结课程建设成效,提交项目结题申报书,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照项目评价指标,通过对课程结题验收申报表和网上课程资源(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师生互动、作业发布、试题库建设、课程访问数等进行)进行审查等形式,完成结题验收。

、相关材料要求

1.申请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应的结题验收申报表(附件3)和结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2.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丽水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和延期汇总表(附件6)。延期项目最长可延期一年,延期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将被终止,不再列入学校通识核心课程建设范围。
、验收等级

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延期(60分以下)四个等级。

结题验收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111月17日(周三)前,各二级学院教务科将相关材料收齐后,统一于截止时间前上报教务处206室,电子稿连同汇总表发杜燕霞OA邮箱或钉钉。联系电话:2271081。




教务处

202110月27日





附件1:丽水学院校本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附件2:丽水学院校本通识核心课程评价指标

附件3:丽水学院校本通识核心课程结题验收申报表

附件4:丽水学院校本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5:丽水学院校本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6:丽水学院年校本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延期汇总表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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