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4号)要求,结合项目进展情况,现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立项延期结题的省级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延期结题的省级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项。
序号 | 立项时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部门 | 项目负责人 |
1 | 2019.12 | jg20190477 | 中小学思政课程生态性评价研究——基于丽水市精准教学的实证调查 | 教师教育学院 | 雷园园 |
2 | 2019.12 | jg20190480 | 以“产出”为导向的地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 民族学院 | 程远 |
3 | 2019.12 | jg20190481 | 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护理专业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路径研究 | 医学与健康学院 | 周赞华 |
二、申请结题条件
按照项目申报书顺利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并达到了预期的改革目标,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和效果。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并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三、结题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采取书面材料评审、PPT汇报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各项目负责人应围绕预期成果与效果、实施过程、取得的成效、改革反思及推广意义等进行PPT汇报,并回答专家提问。答辩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材料上报要求
1.电子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版(请提供所有材料“匿名”和“未匿名”2种版本,“匿名版”中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名字均需隐去)。
2.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提交未匿名版的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一份,经过编目的项目改革成果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电子和纸质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教务科,请教务科收齐后于11月23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206室蓝玥老师(联系电话2276321),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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