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5-2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和2022年度立项延期结题的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序号

立项时间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二级学院

类型

1

2023.6

KT2023104

基于MOOC与教材同向同行的高校STEAM几何学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研究

洪涛清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一般

2

2023.6

KT2023105

智媒时代的图像传播与高校摄影学科建设研究

郁从蕾

中国青瓷学院

一般

3

2023.6

KT2023106

区块链视角下高校期刊数字化发展的创新研究

佘馨语

图书与信息中心

一般

4

2023.6

KT2023446

UTCS虚拟教研室支持下的教师专业发展探索与实践

韩庆英

教师教育学院

专项

5

2022.6

KT2022046

智能时代乡村师范生数字素养特征、影响因素及培养策略研究

赵静华

教师教育学院

重点

6

2022.6

KT2022116

“三课多模块”提升医护生人文精神的路径研究

胡晓霞

医学院

一般

7

2022.6

KT2022117

“互联网+”民族文化视野下高校舞蹈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

刘小霞

音乐学院

一般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研究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专项课题结题要求由超星集团与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商定。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2.重点课题验收通过,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3000元经费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税务发票,凭发票学会将经费直接转账给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经费报销管理等相关事宜。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拨付。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包括专项),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销。

4.2022年度学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然没有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

三、截止日期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于2024年6月7日前将收齐后的课题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或等值成果)扫描件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206室,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黄晓丹老师钉钉。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批量下载(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pdf等).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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