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和2022年度立项延期结题的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序号 | 立项时间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负责人 | 二级学院 | 类型 |
1 | 2023.6 | KT2023104 | 基于MOOC与教材同向同行的高校STEAM几何学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研究 | 洪涛清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一般 |
2 | 2023.6 | KT2023105 | 智媒时代的图像传播与高校摄影学科建设研究 | 郁从蕾 | 中国青瓷学院 | 一般 |
3 | 2023.6 | KT2023106 | 区块链视角下高校期刊数字化发展的创新研究 | 佘馨语 | 图书与信息中心 | 一般 |
4 | 2023.6 | KT2023446 | UTCS虚拟教研室支持下的教师专业发展探索与实践 | 韩庆英 | 教师教育学院 | 专项 |
5 | 2022.6 | KT2022046 | 智能时代乡村师范生数字素养特征、影响因素及培养策略研究 | 赵静华 | 教师教育学院 | 重点 |
6 | 2022.6 | KT2022116 | “三课多模块”提升医护生人文精神的路径研究 | 胡晓霞 | 医学院 | 一般 |
7 | 2022.6 | KT2022117 | “互联网+”民族文化视野下高校舞蹈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 | 刘小霞 | 音乐学院 | 一般 |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研究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专项课题结题要求由超星集团与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商定。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2.重点课题验收通过,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3000元经费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税务发票,凭发票学会将经费直接转账给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经费报销管理等相关事宜。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拨付。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包括专项),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销。
4.2022年度学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然没有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
三、截止日期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于2024年6月7日前将收齐后的课题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或等值成果)扫描件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206室,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黄晓丹老师钉钉。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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