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10-08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建设基础良好

1.申报课程应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类课程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2024度正常开课。

2.课程前期已有较好校企合作开发基础,包含校企合作相关内容板块,且需进一步深化建设。

3.已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课程的优先申报,专业核心课程优先申报,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的课程优先申报。

(二)课程申报主体

1.校企合作课程实行校企双负责人制,按需要组建2-8人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要求思想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2.校内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双能型”教师优先(申报时须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已主持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且未结题的课程负责人不得申报。校内课程负责人本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门校企合作课程。

3.企业课程负责人须为合作企业正式员工,参与课程建设能得到合作企业的支持(要求提供合作单位的盖章),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丰富实践经验,能实际参与课程建设。

4.本件所称企业泛指适应专业应用型发展的各类社会合作单位,师范类专业、医学类专业可以以学校、医院等作为合作单位。

项目建设

(一)建设要求

1.加强课程团队建设。课程团队常态化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共同修(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共同实施课程教学。校内教师要深入合作企业掌握岗位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合作企业人员要通过来校授线上授课、录制视频课程等方式进行授课,原则上授课课时不得少于课程总课时的分之一不多于课程总课时四分之三。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课程内容应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培养适时更新,展现行业实际需求与技术最新发展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图纸)等引入课堂教学要求校企合作课程直接来源于企业一线的教学内容不少于三分之一

3.创新课程教学方法。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推广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4.共建课程教学资源。校企应共同开发多媒体课件讲义、教案、教学案例、课程试题库等教学资源,鼓励共同开展建设教材、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教学资源,积极吸收运用合作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

5.改进课程考核评价。改革传统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能力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突出实践性成果,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

(二)建设任务

修订一份教学大纲,制定一份教学日历(清晰列明企业教师授课安排),设计一套教案和课件,设计一份考核试卷(方案),不少于15个企业真实案例组成的教学案例库,开展一次示范公开课,以上材料均应充分展现校企合作的内容,突出学生应用能力培养。

(三)建设周期

校企合作课程的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2轮教学改革实践。

、申报名额及流程

(一)申报名额

则上要求本年度每个专业至少建设1门校企合作课程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必须建设2门及以上校企合作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必须建设3门及以上校企合作课程。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根据实际单独申报。

(二)申报流程

1.教师申报

申报课程需提交《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书》《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汇总表》和《丽水学院课程教学日历模板》(见附件123),报所在二级学院,经学院审核通过。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

二级学院根据通知申报条件及建设要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质量过关,择优推荐

3.学校评审立项

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立项,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应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严格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2.二级学院教务科于20241028日前将本院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材料发杜燕霞老师。



附件1.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丽水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丽水学院课程教学日历模板


丽水学院教务处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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