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落实《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推进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提升高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13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框架(试行)(浙教办师〔2025〕14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员性、系统化培训,引导我校教师深入把握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脉络与应用现状,熟练掌握人工智能工具的应用方法与实践技能。聚焦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等关键领域,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的多元化应用场景,推动智能技术与高校核心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培训促进教师教育理念的持续更新、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科研范式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教师的数字素养与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新生态,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和教育现代化进程。
二、培训对象
全校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
三、培训方式
人工智能素养提升培训采取分层分类、线上线下融合、校内校外协同的多元化培训模式,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
(一)全员通识培训
充分发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学校人工智能实践平台等网络平台作用,为全校教师提供专题研训资源,支持在线学习与技能训练。引导教师充分利用平台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和交流研讨。
(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1.组织教师参加省教育厅面向全省高校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的备课会、专题培训会。培育其成为培训骨干教师,返校后为学校教师开展系列人工智能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2.选拔校本培训师,分层分类培训。结合学校实际,从人工智能学院选拔人工智能学科专业领域优秀师资组成校本培训师队伍。围绕人工智能通识课和跨学科融合课程建设需求,强化培训内容的实践性与融合性。通过集体备课会、专家讲座、实践操作等,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引育并举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教师AI素养与能力提升培训体系,助力教师掌握跨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推动人工智能与各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
3.结合教学平台开展专题培训。邀请超星、智慧树等企业技术专家,结合在线教学平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融合的专题培训,依托平台资源和技术支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模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4.新入职教师专题培训。加大新入职教师各类教学平台、人工智能应用教学的培训。旨在帮助新入职教师转变角色,适应教师工作新要求,特别是适应人工智能应用的新要求,提升从教适应能力和教书育人能力,适应新岗位的新挑战。
(三)鼓励参加行业企业及社会组织的专项培训
支持教师积极参加人工智能行业或头部企业开展的相关培训项目,鼓励参与其他高校、学术团体等组织的人工智能专项教师发展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人工智能基础素养
熟练掌握智能办公工具的功能与操作流程,如AI驱动的会议纪要整理、录音转写等,通过实际案例演示利用AI提升办公效率;熟练应用DeepSeek、通义、豆包等工具进行文档处理、PPT自动化制作、音视频处理与智能体开发,推动AI技术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
(二)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深入剖析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伦理边界与社会责任,引导教师增强数据隐私保护意识,规范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与使用流程。系统讲授技术应用风险防范策略,包括算法偏见识别、生成内容合规审查及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AI技术在教学、科研与管理中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三)人工智能应用素养
1.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创新
熟练运用AI工具组合,掌握AI深度融合教学的实用技法,并有效辅助智慧课程申报与教学竞赛备赛,全面提升数智化教学实践能力。
2.人工智能辅助教学设计
运用AI完成教案撰写、优化与作业设计,形成系统化的教学方案与评价体系,提高教学效率与活动设计的科学性。
3.人工智能强化教学支持
掌握AI辅助资料处理、课题申报与课程搭建能力,实现高效数据分析和教学资源整合,增强教学管理与科研支持的自动化水平。
4.人工智能制作教学资源
熟练运用AI工具高效完成教学资源开发、课程设计与多媒体课件制作,显著提升备课效率与课堂表现力,提升课堂视觉化效果。
5.人工智能赋能教研科研
借助AI完成课题选题分析、研究现状梳理与内容框架论证,辅助产出逻辑严谨、论证充分的教科研项目方案。
五、组织保障
1.健全工作机制。由教务处牵头,教师发展中心和人工智能学院具体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培训方案,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统筹做好培训组织、过程管理与效果评估工作。实现全员、全程、分层、分类培训,切实提升教师人工智能应用能力。
2.强化考核激励。将人工智能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学时管理,鼓励教师结合培训成果开展教学实践,并将培训成效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3.加强资源建设与共享。结合培训内容,组织开发具有本校特色的“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课程资源、案例库和教学素材,推动优质培训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4.经费保障。确保全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培训所需的经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丽水学院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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