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智慧课程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3-24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转型,进一步提升我校课程建设质量,增强人才培养实效,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智慧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课程须在运用知识图谱、人工智能助手、MOOC等方式赋能课程建设方面已经具备一定前期基础,对于持续深化智慧课程建设具有系统规划。

2.申报课程须为已纳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并在2024年12月前至少经过1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鼓励受众面广需求量大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通识核心课程申报。

3.学校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和校级智慧课程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为本校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有足够的精力进行课程建设,确保课程顺利进行并持续更新。课程负责人应主讲本课程1轮次及以上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能够运用人工智能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有较好的前期建设基础,近5年无重大教学事故。

3.课程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课程负责人),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门,作为团队主要成员限申报2门。

三、建设内容

1.智慧课程的建设需要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相匹配,重点建设知识体系和教学资源,注重学生能力培养,知识图谱中知识点数量原则上50-150个/门,并将视频资源、数字教材、虚拟仿真实验、测试等各类教学资料结构化、碎片化关联至每个知识点,促进各类资源的高效应用。

2.智慧课程应能够体现AI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学从“师生交互”向“师/生/机”深度交互转变。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采用数字教材、知识图谱等智慧化资源,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及学生学习参与度,实现教师智能教学、学生智能学习、作业个性化定制、课后针对性评价等目标。

3.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课程中提供的MOOC、教材、虚仿、测试等资源均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使用的地图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4.智慧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在认定前至少要经过两个学期或者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并形成AI赋能教学应用案例1-2个。学校将对立项课程组织验收,结合课程建设完成情况和实际课堂效果进行认定。

四、材料提交

1.课程负责人将《丽水学院智慧课程建设申报书》《丽水学院智慧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电子版报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和汇总,择优推荐。

3.教务处将对申报课程进行资格审查,对条件不符合的课程,取消评审资格,其后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所有电子版通过钉钉发杜燕霞老师。



附件1:丽水学院智慧课程申报书

附件2:丽水学院智慧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医学部)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丽水学院智慧课程建设申报书.docx

附件2.XX学院智慧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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